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灌砂筒
工地容重測定儀適用于測定路基、路面(砂石)的密度和壓實度;
規格:Ф100、Ф150 Ф200
灌砂法 本試驗適用于現場測定細粒土、砂類土、和礫類土的密度。試樣zui大粒徑一般不得超過15mm。測定密度層的厚度為150mm—200mm。(標準方法,但不適用于填石路堤等有大孔洞或大孔隙材料的壓實度檢測)基本原理是利用粒徑0.30~0.60mm或0.25~0.50mm清潔干凈的均勻砂,從一定高度自由下落到試洞內,按其單位重不變的原理來測量試洞的容積(即用標準砂來置換試洞中的集料),并根據集料的含水量來推算出試樣的實測干密度。 灌砂法適用于現場檢定粗粒土的密度: 1 密度測定器:由容砂瓶、灌砂漏斗和底盤組成灌砂漏斗高135mm、直徑165 mm、尾部有孔徑為13 mm的圓柱形閥門;容砂瓶容積為4L,容砂瓶和灌沙漏斗之間用螺紋接頭聯接。底盤承托灌砂漏斗和容砂瓶。天平:稱量10kg,zui小分度值5g,稱量500g,zui小分度值0.1g, 2 標準砂密度的測定: A、標準砂應清洗潔凈,粒徑宜選用(0.25-0.50)mm,密度宜(1.47-1.61)g/㎝2 。 B、組裝容砂瓶與灌砂漏斗,螺紋聯接處應旋緊,稱其重量。 C、將密度測定器豎立,灌砂漏斗口向上,關閥門,向灌砂漏斗中注滿標準砂,打開閥門使灌砂漏斗內額標準砂漏入容砂瓶內,繼續向漏斗內注砂漏入瓶內,當砂停止流動時迅速關閉閥門,倒掉漏斗內多余的砂,稱容砂瓶、灌砂漏斗和標準砂的總質量,準確至5 g。試驗中應避免震動。 D、倒出容砂瓶內的標準砂,通過漏斗向容砂瓶內注水至水面高出閥門,關閥門,倒掉漏斗中多余的水,稱容砂瓶、漏斗和水的種質量,準確到5 g,并測定水溫,準確到0.5℃,重復測定3次,3次測值之間的差值不得大于3ml,取3次測值的平均值。 容砂瓶的容積(VR)=(容砂瓶、漏斗和水的總質量(MR2)-容砂瓶和漏斗的質量(MR1))÷不同水溫時的密度(PWR)。 標準砂的密度(PS)=(容砂瓶、漏斗和標準砂的總質量(MRS)-容砂瓶和漏斗的質量(MR1)) ÷ 容砂瓶的容積(VR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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