墻體龍骨抗沖擊試驗裝置是我廠依據GB/T11981-2008《建筑用輕鋼龍骨》生產,主要用于輕鋼龍骨的物理性能試驗。采用高強鋁合金材料,組裝方便且耐用。符合GB/T11981-2008《建筑用輕鋼龍骨》標準要求。
墻體龍骨抗沖擊試驗裝置的試驗要求環境溫度為20±5°C,當材料性能數據說明其在低溫環境下抗擊性能降低時,試驗應在規定溫度范圍的低溫度下進行。試驗時要檢查沖擊頭表面是否完好,試驗要在試晶裝配完整的情況行進行,如果透明件上裝設保護網,應將其拆除。
電氣設備應承受質量為1 kg的試驗物體從高度h垂直落下所產生的沖擊作用。根據電氣設備的 使用情況,對高度h的規定。 試驗物體應裝有一個直徑為25 mm的半球形悴火鋼制沖頭。
試驗應在一臺裝配完好的、準備投入使用的電氣設備上進行,但當這樣試驗無法進行時(例如,對透明件進行試驗),則應將其相關部件移開,將無法直接試驗的部件裝在其本身的或類似的支架上進行試 驗。 在提供的文件中有適當的理由時,允許該試驗在空外殼上進行。
被試電氣設備應固定在一個鋼制基座上,當被試表面是平面時,沖擊方向應垂直于這個平面,當被 試表面不是平面時,沖擊方向應垂直于沖擊點所接觸的切面。 基座的質量至少應有20 kg或被固定牢靠或埋在地下,例如澆注混凝土。